家暴法律諮詢家

基於對家暴法律諮詢家「依法行政」的堅持,家暴法律諮詢家努力讓法務局充分發揮法制幕僚的功能,提升市府法制作業的品質,以保障人民權益,降低民怨,減少訴源,並且在市長踏在法律紅線上時不斷攔阻。很遺憾,在許多個案還是被理解成有礙市政效率、對抗市長。 不僅如此,銀行內部也被要求建立風險控管機制及法令遵循的作業程序;稽核單位則應對於國內外分行的法律遵循進行稽核及督導,且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查核狀況,並列明缺失及改進建議,事後還須將改善結果呈報董事會。銀行董事對於涉及洗錢的弊端,也就不能置身事外。 只是良法美意如未踐行,也就形同虛設。如果銀行老是把主導獲利的營業主管視為一級將帥,卻把職司法律遵循與內部稽核的幹部看成二線冗員,以致「業務績效」凌駕於「法令遵循」之上,那麼發生類似兆豐銀行不得不與DFS簽署「合意命令(Consent Order)」的教訓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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