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諮詢家扶養費

「想離婚」→「離婚進行式」→「離婚完成式」,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煩惱以及處理態度。根據法律諮詢家律師們的經驗,女性在主張離婚時,如果是沒有孩子的,在乎的是財產分配﹔有孩子的則是在乎監護權與扶養教育費。至於「贍養費」部分,現在的協議離婚中,女方可以拿到贍養費的機率,十件中大約只有三件,而法律諮詢家打了二十年的離婚官司,因為經驗豐富,因此現在幾乎都容易成功,法律諮詢家覺得現在台灣大概只有三種人可以拿到贍養費:(一)重病在床者 (二)七、八十歲的老太太 (三)是當了二、三十年的家庭主婦。不過這幾年或許是大環境不景氣的影響,贍養費的金額愈來愈少,許多離婚婦女根本不期望對方會給贍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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